
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11月10日,乐山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时间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此举是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相关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学生创造更多走出校园、亲近自然、感知文化的机会。
根据《通知》安排,2025-2026学年度,乐山市中小学秋假将定于2025年11月19日至21日,与当周周末连续休息;春假则安排在2026年4月1日至3日,与清明假期衔接,形成连续假期。各区县、学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按管理权限报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同步印发的《乐山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这一新政的落地提供了详细指引。《方案》明确指出,春秋假制度重点在义务教育学段推行。鼓励幼儿园利用假期,为家长提供亲子活动建议,或组织非强制性的、以亲近自然和社会体验为主题的公益亲子活动。鼓励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或秋假制度。
为确保春秋假真正有益学生成长,《方案》提出了六项核心工作要求:
严守“规范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地学校要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因调整安排春秋假而增加课程、课时。春秋假期应由学生及家庭自由支配安排,原则上不布置春秋假期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室、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聚焦“重点群体”,做好公益托管服务。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看护难”群体,各地工青妇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中心、儿童之家等机构职能,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托管服务,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提供公益性兜底托管服务。学校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面向全体学生组织的春秋游、综合实践活动等如果与春秋假相连,其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的渠道列支,不得额外增加收费项目。
落实“带薪休假”,大力支持亲子陪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等要以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安排等与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需求,支持员工陪伴孩子开展家庭旅行、亲子实践、本土文化体验等活动,增进亲子感情。
提升“假期品质”,凝聚家校社协同合力。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场馆与本区域的春秋假安排紧密衔接,面向中小学生及家庭免费或优惠开放;文旅部门要整合文化、旅游等资源,推出公益性研学线路,提供丰富、有质量的校外实践课程资源;体育部门要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服务供给,引导中小学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交通等部门要做好春秋假期间交通保障,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强化客运出行安全保障。
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假期消费服务。各地文旅、教育、体育等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规范旅游市场、校外培训机构、研学旅游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无证经营、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各地各校以春秋假名义违规乱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安心假期氛围。各地要通过政府官网、教育部门公众号、学校通知等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布春秋假的放假时间和相关安排,做好有关配套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强春秋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指导,通过主题班会、告家长书、家校群提醒等多种形式,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切实营造实施春秋假制度的良好氛围。
乐山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推行春秋假制度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关键一步,旨在打破传统学期模式,让学生有更多时间接触社会、体验自然,从而促进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