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登记申请和代理行为,防范虚假登记,对接国际反洗钱规则,提升登记注册质量,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什么是登记代理人?如何表明登记代理人身份?成为登记代理人应注意哪些要点?快来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登记代理人
本办法所称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是指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为经营主体提供代理登记注册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包括代理机构中具体办理登记代理事务的工作人员。
什么是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
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是指经营主体自行或指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的行为。
登记代理人和登记联络员的区别
登记代理人是指为经营主体提供代理登记注册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而登记联络员是指由经营主体任命或指定的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内部工作人员。登记联络员应当在登记机关依法备案。另外,登记代理人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登记代理人自行出资设立的经营主体除外。
经营主体内部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是否需要成为登记代理人?
不需要。经营主体内部工作人员办理登记业务,只需依法备案成为该经营主体登记联络员即可接受经营主体指派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备案申请。
登记代理人如何表明身份?
登记代理人需登录“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选择“我要表明代理人身份”填报信息。详细操作可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操作指引”查看。
登记代理人未表明身份能否申报登记业务?
2025年10月30日起,我省登记业务系统已启用全国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核验服务,未进行身份信息填报的登记代理人将无法申报登记业务。
登记代理人应重点关注本办法的哪些内容?
●登记代理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六十日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登记联络员及登记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供的移动电话号码应当为本人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
●登记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存相关登记业务、商业和个人信息。
●登记代理人应当记录每位委托人的身份或主体资格信息。
●登记代理人不得实施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登记行为或登记代理行为。
●登记代理人不得实施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行为,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登记代理人发现登记申请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情况的,应当主动终止代理行为。
